岗位描述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公司: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岗位及人数:监督执纪综合室负责人(1名)(中层干部)
工作地点:北京市
二、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要求;
(六)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内以及收到有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期间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执纪综合室全面工作,牵头推进部门日常运营、内部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
2.协助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作风整治、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
3.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廉洁风险,督促问题整改闭环;
4.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置,严守办案纪律与程序规范;
5.配合公司党委开展巡察相关工作,督促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等工作;
6.负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督导基层纪检组织依规履职尽责;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二)任职资格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5年及以上党龄,年龄不超过45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总部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担任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累计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三级企业中层副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中层副职级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担任部门副职领导人员的,累计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三级企业助理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助理级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地方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党政机关三级主任科员职级以上领导干部。
4.具有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国有企业纪检及监督相关工作经验者欢迎报名;
5.工作业绩或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