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一、任职要求
1.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备较强的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文字功底扎实,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可独立完成各类报告、材料撰写。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出色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熟悉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具有纪检、审计、法务、内控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并制定整改措施;协助推进纪检监察业务,排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廉政风险点。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宣教及廉洁文化建设监督等工作。
3.负责案件查办,受理党员群众相关检举控告、信访申诉并做好核实处理与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开展举报初核及案件审查调查。
4.负责跟踪督办集团党委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市纪委开展对集团党委的巡察工作,持续督促责任部门推进整改落地。
5.收集、整理和保管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